智力伦理伦理挑战人工智能技术的转变

杨利华Yang Lihua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创造和传播知识的模式,并且也对智力权利的道德基础产生了影响。这种技术转型不仅涉及对应用级别的调整,而且还构成了知识智力系统的合法性,当前法律框架的灵活性以及人类知识生态学的长期平衡。我国家的科学技术发展法强调了财产以及科学和技术伦理的智力保护的重要性,这表明在技术真理和规范指导方面,我们都必须应对人工知识知识智力技术变化带来的挑战。 Ang Pagig智力所有权制度的合法性被深深地嵌入了两个支持理论系统的同胞中,并共同建立一个社会保护所有权的不道德权利。个性理论是关于创造知识作为精神世界的具体扩展。精神产品带来了创作者的独特思想,感受和意志,从而为智力权利的合法性提供了基础。通过为个人个性提供法律保护,保护知识权拥有权是个人尊严的重要法律保护。劳动的平行理论从价值创造的角度提供了支持。该理论强调,从特定的知识分子中获取在知识产品中包括个人智力制造的必要条件。因此,当一个人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改变原始结果中的抽象思想时,他自然会对声称其制造产品权利的基础感到满意。但是,人工国际的革命发展Elligence技术挑战了这两种理论。人类自由意志与人工智能产品之间没有外部联系。由驱动算法驱动的过程与人类创建的一代逻辑完全不同:特定的性能模型受数据训练,并且猜测的一定结果是输出。这个过程完全消除了人们的独特智慧,例如情感经验,价值的判断和自主神的意愿。当创造性行为从人变成代码时,支持智力权利合法性的人格理论的作用与削弱相同。在劳动理论的水平上,这等同于具有知识成就的人工智能产品,并提供了平等的保护,从而在知识法的框架下爆炸了劳动的基本成本。无论是版权法强调的“独创性”,还是专利法律强调的“创造力”,这是重要的nt衡量创意人的强度,也就是说,它要求任务以展示该集合的个人表达或发明,以展示创造性的行动。但是,人工智能的“创造性”源自大小NG培训数据和模型的复杂性。这样做是复杂的数据计算,而不是来自人类的理解,想象力和判断过程。人工智能的干预阻止了人工与财产之间的道德逻辑关系链。 In -depth penetr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the field of knowledge making not only challenges the basic ethics of the legal intellectual system, but also reflects the dilemma application of specific policies -when the creative subject turns from people to algorithm, and when the process of creation changes from mental activities to the mental activities to the mental activities to the mental activities to the mental activities of the data, ethical data,伦理伦理数据,道德数据,道德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伦理活动的活动,即“将自然人作为传统知识所有权法的起源”是一个挑战,是所有权的挑战。全球性的权利法律通常是关于人类的正确主题,而不同国家的法律通常要求作品应反映“人格的表达”,以便这样做。获得版权保护的基本要素。由我国家的版权法建立的作品特征的模型也采用了承认自然人的原则。但是,在不承认人工智能为正确的主题的情况下,其生成作品拥有版权所有权的问题变得复杂。如果版权属于开发人员,则意味着将投资从人工智能本身扩展到发电机,将大大扩大发展权的权利;如果版权属于用户,则有必要指定其输入教学的原始标准;如果版权属于所有者,则忽略了用户在使用时做出的创意贡献。这种差异深刻反映了在动机改变和避免权利垄断之间找到道德平衡的复杂性,并必须考虑创作者的权利和利益,技术和公共利益的需求。就版权系统而言,人工创造的智能完全取决于现有数据工作的大规模使用,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阐明合理使用原则的边界。在人工智能培训的情况下,使用传统判断标准在使用判断的情况下面临许多挑战。数据工作的“ Pagsaobvious使用”面临着版权破坏的风险;这数据挖掘的性质超出了传统范围,不能与“个人使用”或“科学研究”合理使用结合使用;大量和通用数据的使用超出了有限的使用要求,这很难这是人工智能对原始作品的潜在影响。 - 这是技术成功解决方案的杂志。人工智能领导的“发明和创造”基本上与人类的发明不同,很难满足专利法对权利主题的要求。人工智能产生的大量技术解决方案对专利制度长期以来遵守的人类中心主义产生了影响。在面对非人类发明者的情况下,启发人类变革的专利制度的最初道德意图陷入了解释的困境,并立即需要找到新的解决方案。智力权利所有权的价值与发展的道德使命密切相关NG增长并分享人类知识的发展。该机构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产生平衡的生态和爸爸知识发展现成的区域间区域。但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升级及其对知识培养领域的深入渗透使知识产权系统陷入了代际公平和区域间平衡的困境。在代际公平的规模中,知识产品具有重要的公共产品特性。不仅是公众获得和使用知识的主要主要专业,而且是子孙后代改变和促进的“营养”。人工智能的干预是违反这种动态新平衡的行为。如果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以比人们更大的速度和规模获得密集的智力保护所有权,这将导致公众知识。未来的创新将面临狭窄的“ unpr如果没有道德障碍,则具有较高的许可成本。保护人工智能的强烈倾向将是一个很好的倾向。降低空间和资源,使后代变革,并偏离原始的知识体系,以促进社会的长期发展。一些国家和地区防止人类对全球范围的知识的理性流动。缺乏有效的包容机制和组织利益共享利益的利益可以增强不平等 - 等于全球知识。简而言之,人工智能技术在智力权利领域启动了道德变革。它要求我们在变革和公平分配,短期效率和长期发展,地方收益和全球正义之间建立新的平衡。仅通过遵循开放行为并根据稳固的道德同意,促进法律SSALES的适应性演变,人类知识的知识主义所有权的知识知识体系以及人工智能期间文明成就的普遍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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